现在行业内比较有争议的是首次维修的时间,国家规范规定的是根据灭火器的种类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起止年限,而团体标准却有一句话是首次维修的时间是3年。
其实个人理解的话是没问题的,因为水基型灭火器确实是3年开始第一次维修,但干粉可以是5年,没什么矛盾,只是行业内有人理解是所有的灭火器是3年,就有不同的理解了。
但从规范来说,国家规范大于团体标准,这个标准可以认为是灭火器行业内的标准,应该只是更好的服务社会,而不是使绊,所以如有争议可以此理由争辩。
除非,有理由说明干粉及其它几种灭火的药剂有变化或原来制定的时效有误,不能超过三年。我想质量只有越来越提高的,产品只有越来越有效。
上图是国家消防救援局的回答
行业内单位制定只是更好的提升产品质量,作为消费品,肯定也考虑了消费者的利益!
所以,团体标准和国家规范并没冲突,三年还是三年,五年仍有五年的!!!!!